當前位置: 首頁>>人大知識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大代表要煉好“看聽議寫”的基本功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時間:2017-02-14 編輯:admin 點擊: 47257 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 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,為人民群眾代言是人大代表的法定職責。代表既要有履行好職務的強烈愿望,又要有履行好職務的過硬本領。尤其是要錘煉好“看、聽、議、寫”的基本功,通過加強履職能力建設,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依法治國中的作用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 所謂“看”:一是學習法律。人大工作法律性很強,必須認真學習憲法、選舉法、地方組織法、代表法、立法法、監督法等,這是代表履職須臾不可或缺的重要前提。就像編輯手邊的《字典》一樣,雖不每時每刻地使用它,但要用時一定得能看到它。對履職常用到這些法律中的有關規定,包括地方人大常委會關于這些法律的實施細則,要經常細細看,牢牢記于心。二是閱讀材料。為代表履職提供的書面材料,都會在會前法定時間交給代表。如果認為這些材料反正在會上還是會有人讀的,而將其束之高閣,靠會上聽了之后即席發表意見,往往是難以講出真知灼見的。因此,要養成及早閱讀相關材料的習慣,將“了解情況、思考問題”的過程盡量前移,以適應人大許多會議時間較短、程序性較強的特點。三是察看實情。俗語說“會看的看門道,不會看的看熱鬧。”人大代表履職,不論是視察工作、執法檢查,還是專題調研、工作評議,都要察看實情,要有透過現象看本質的本領。而不是在“熱烈歡迎”的氛圍中,引導到哪里察看到哪里,F場也好,資料也罷,需要看什么就看什么,從而獲得真實的第一手材料,作為履職的有力支撐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 所謂“聽”:一是聽取報告。“一府兩院”向人大報告是對人大負責并接受監督的體現。聽取報告目的在于審議報告,并經過必要的修正完善作出相應的決議。因此,不能認為這些報告都是經過反復推敲形成的,一般不會有什么問題,于是聽聽而已,一聽了事。而是要從依法履職的高度,將“審”的意識貫穿于“聽”的全程,善于抓住重點,善于發現問題,培養出一邊聽取報告、一邊做好審議準備的習慣和本領。二是聽取應答。報告,是面向全體代表的,應答,是面向提問代表的。如詢問、質詢等,都是法律賦予代表的權利,是對“一府兩院”工作中不了解、不清楚、不滿意的方面提問并要求答復的活動。對此,代表首先要勇于詢問、質詢,其次是對應答不滿意或不完全滿意的問題,堅持繼續提問,而不礙于面子不了了之。三是傾聽民聲。代表“與原選區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,聽取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”,是代表法的規定,也是代表履職底氣的源泉,是代表必備的基本功。當下諸如選民聯系室、代表之家,網上微博、QQ郵箱等聯系渠道、方法很多,既要持之以恒,又要不斷創新。善于與群眾面對面交流的代表,不應排斥網絡聯系方式,善于與群眾網絡溝通的代表,也不應丟掉與群眾促膝談心的優良傳統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謂“議”:一是發言審議。代表審議發言,重在指出問題、分析原因、闡明對策。而不是多多栽花、泛泛而談。要厚積薄發突出重點,直指要害處、說到點子上,讓“一府兩院”的同志聽了心悅誠服,其他代表聽了也頗受啟發,這是代表應當具備的口頭表達能力。二是參與辯論。在人大各類會議上,不同看法的博弈爭辯,既是正常的也是有益的。不為輸贏高低,而是辨明正誤,為人民利益堅持對的,為人民利益修正錯的。與會代表應當積極參與,通過扭轉時下“異口同聲”的局面,求真、求實,提高履職實效。三是發表建言。建言,是對社情民意的反映,但又不是簡單的原話傳遞。是在走訪群眾、調查研究的基礎上,結合聽取審議報告、集思廣益,形成并發表的建設性見解。這種見解不是套話、不是雷語,而是富有智慧、切實可行、行之有效的建議。多出好建言,要有真功夫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 所謂“寫”:一是撰寫議案。有的當了多年代表還不會寫議案,這也是地方各級人大議案偏少的重要原因。法律規定:縣級以上地方人大代表10人以上、鄉級人大代表5人以上聯名,對屬于本級人大職權范圍內的事項,寫明案由、案據和方案,即可形成議案。關鍵是要在實踐中不斷提高撰寫議案的能力和水平。二是寫好建議。近年來,各級人大都有一部分代表,通過深入調研寫出高質量的建議。但也有部分代表一直很少寫建議,而是熱衷于在別的代表建議上簽上自己的名字。還有部分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大代表,借口工作忙,請工作人員代勞擬草建議,工作人員又多是從網絡上搜集素材“閉門造車”,結果建議數量不少,內容類同現象也不少。因此,后兩部分代表都應向第一部分代表學習,在寫好建議上多下苦功夫。三是慎寫評鑒。對“一府兩院”貫徹人大決議、決定的情況,辦理代表議案、建議的情況,依法行政、公正司法和各項工作的情況等等,常常需要人大代表作出滿意程度的評鑒,對于法定的選舉事項則要逐一作出取舍的選擇。筆下符號雖小,確需慎之又慎。要體現人民的委托、代表人民的心愿。(王鴻任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欧美特黄